乡村经营统筹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永安村实践
  发布时间:2023-08-04 11:50   来源:城市怎么办

杭州市余杭区永安村位于余杭街道北面,东临东苕溪与未来科技城相望,北靠北湖与瓶窑镇紧邻。走进永安村,满眼是绿色稻田,长长的木板游步道穿梭其间,虫鸣与稻浪声相叠,形成一幅村美人和的动人画卷。

2018年,永安村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56.8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34786元,粮食生产面积为5200亩;到2022年,通过成功的乡村经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上升到50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60922元,粮食生产面积在5550亩以上,实现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同并进。

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永安村开展乡村经营的经验:从资源视角,分析乡村经营的初始要素;从主体视角,分析乡村经营的实践主体;从路径视角,分析乡村经营的策略和方法。

一、初始要素:耕地良田

初始要素是指乡村根据自身禀赋形成的内生资源和资产,是乡村发展产业的“家底”和“本钱”。

永安村区域面积7.092平方公里,共有基本农田5259亩,决定了永安村的初始要素只有也只能是耕地。但是,随着杭州城西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守着一亩三分地种粮食的利润越来越低,一年一亩地纯收益仅有550元左右。永安村民想要谋发展,只能进城务工让耕地撂荒,或者通过挖水塘、做养殖、种苗木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追求更多收益,导致耕地保护收到严峻挑战,基层政府在执行耕地政策时也面临群众的强烈抵触情绪。

为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治理机制,2015年,永安村参考河长制、路长制等经验设立了田长制度,由村书记张水宝担任村级田长,成为全国首个田长制试点村。2016年7月,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永安村召开,永安村作为“田长制”的先行村做了经验交流。同年,余杭区发布基本农田保护实行“田长制”的政策,正式在全区层面建立起“镇(街)总田长+村级田长+网格田长”的工作格局。

田长制改变了永安村耕地低、小、散的局面,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奠定了基础。2018年永安村开启土地集中流转,将村民的土地统一流转至村集体再发包给专业大户,按照标准规模种植,实现粮食生产全部机械化,大幅增加了土地产出收益。村民每亩土地租金由流转前点状租赁收益的800多元提高至集中流转后的1400多元,大幅提高了村民收入和流转意愿。更重要的是,连块成片、稻浪起伏的农田形成了美丽的乡村风貌,为进一步发展农文旅产业、打造稻香小镇创造了基础条件。

目前,田长制已经在浙江、山东、安徽、海南、四川、河南等省市推行。2022年9月,《耕地保护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标志着田长制正式在国家层面推广落实。

二、实践主体:强村公司

实践主体回答了谁乡村经营的主体和主要推动者,实践主体必须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又能够激活乡村资产的市场价值,同时还需要到本土村民的认可支持,只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胜任乡村经营的任务。

2019年5月,永安村集体设立运营开发“禹上稻香”项目的永安村杭州稻香小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村党委书记张水宝任董事长。2020年10月,公司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刘松任总经理,负责村集体资产的运营工作,成为永安村第一任乡村CEO。

作为村集体资产的经营者,作为“外乡人”的刘松需要面临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激励、权责分配等制度问题。经协调探索,逐步形成了由村书记主抓村庄治理、协助经营思路、协调乡村内部矛盾,由刘松专注村庄经营、发挥村里耕地资产的价值,各司其职、默契配合模式。对于总经理的激励,余杭区一开始采用对农村职业经理人基本年薪18万元的财政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出资15万元,按年度拨到村庄;乡镇出资3万元,含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费等),逐步发展到对运营团队的年度考核,让乡村经营团队的激励和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同步增长。

永安村的成功,让余杭街道其他七个村看到了这种运营模式的好处。为了实现八个村抱团发展,余杭街道让永安村牵头成立一家强镇公司,梳理盘点各村资源,实行资产统一、运营统一。刘松也从强村公司CEO变成了强镇公司CEO,进一步探索强村公司的模式创新。

三、路径方法:农旅融合

路径发展是乡村经营的策略和方法。基于永安村以耕地为主要资源的禀赋,提升农产品的品牌溢价、生态溢价和服务溢价。

首先,为了提升大米的品质和价值,永安村与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合作,引进“浙禾香2号”和全套种植技术,大米的售价由原来的每斤2元卖到最高13元,一举带动亩均收入由2000元提高至6000元,并开发了锅巴、米酒、粽子等十余种大米衍生产品,利用直播、微信小程序等数字化手段进行销售,大米产业链的延伸有效提升了大米的附加值。

其次,永安村大力发展共享农业、订单农业。例如共享菜园模式,消费者可以花1380元在永安村认养一块15平方米的菜地,在一年的使用期中自行耕种,最多可收获两季八种蔬菜。若采用代种代管的全托模式,价格还将翻一倍。此外还有针对企业用户的共享农场模式,8万元一年可认养10亩耕地,并向企业提供商务、团建、福利相关的农旅服务。

其三,为进一步扩展营收业务,永安村积极打造专业的“禹上稻乡”公司矩阵。现在已经不仅成立了“禹上稻乡”强村管理公司,还推动稻香小镇公司和由浙江大学农业专家组建的浙江芒种乡村运营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浙江千村运营有限公司。3家公司各司其职,芒种公司负责品牌研究、战略规划等,稻香小镇公司专注落地运营,千村运营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组团式和片区化打造,实现永安模式的推广,打造成为中国乡村运营领军品牌。

综上,永安村的乡村经营实现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统筹。但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强村公司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内部的管理结构还需要深化,实践中也容易出现村支书和职业经理人的权责不明晰,村支书的放权和经理人的代理矛盾,经理人与村民思路方向不统一,经理人沦为村务工作者,经理人的绩效难以短期评价等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余杭区‘田长制’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治理逻辑研究(Yhsk23C15)的阶段性成果

审核:蔡峻

  作者: 邱浩钧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