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
  发布时间:2022-09-26 11:23   来源:城市怎么办

一、碳市场的概念与意义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是指允许将碳排放权当作商品放到市场上买卖,在这个市场中,只允许买卖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产品,比如碳配额、碳金融衍生品等。

碳市场的原理是政府将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碳排放管理,在一定的规则下向企业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企业的配额不够用,就需要自掏腰包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去买;如果企业节能减排做得好,分配的碳配额用不完,就可以到市场上卖掉获取收益。

碳市场的主体主要有三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控排企业。其中中央政府负责碳市场的政策制定,包括制订配额分配方案、核查技术规范及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进行数据审定、报送和核查,执行中央政府制订的分配方案,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清缴;控排企业根据减排成本和配额价格采取自身减排的方式,或在市场购买配额,定期汇报排放数据,接受核查审定,并定期按照实际排放清缴配额。

碳市场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和政府找到一个价值平衡,有助于对企业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引导技术和资金向低碳方向发展通过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借助不同企业碳排放量以及减碳成本的差异化形成市场交易,提高整个市场的碳排放综合效率,实现全局最优。

二、中国碳市场的建设过程

我国碳市场建设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地方碳市场试点发展阶段和全国碳市场发展阶段。

地方试点阶段: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等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启动,我国碳市场的首单交易出炉,也意味着我国在建立碳市场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在首批试点后,2016年,新增四川、福建两大全国非试点地区。

全国碳市场阶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2020年,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开市,开盘首笔交易价格为52.78元/吨,当日交易总量为410.40万吨,交易总额为2.1亿元。首批2162家发电行业的重点碳排放单位被正式纳入这一全国性的市场,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的机制促进企业产业技术升级。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线下交易为主,主要原因是线上交易手续费用高,而且线上交易不确定性大,暂无法保证线上有足额的购买和出售量。当前以碳现货为主要的交易产品,不过一些试点地区也推出了碳远期产品,例如广东省、湖北省和上海市,其中广东的碳远期产品为非标协议的场外交易,是较为传统的远期协议方式;湖北省和上海市的碳远期产品均为标准化协议,采取线上交易,十分接近期货的形式和功能。这些交易产品都是碳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随着市场完善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发展。

三、中国碳市场的成绩和展望

2022年7月16是全国碳市场启动一周年,一年以来我国碳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2年7月15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2亿元。初步构建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形成了“配额分配—数据管理—交易监管—执法检查—支撑平台”一体化的管理框架。碳配额的价格在每吨40—60元期间波动,价格稳中有升,其间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的波动,交易量也满足了企业履约的基本需求,碳市场“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

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不可否认中国的碳市场仍是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市场,市场机制建设、主体多元化等方面还需要在以下方面不断探索:

一是要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目前首批纳入碳市场交易基本为火电企业,同质化程度高,存在同买同卖现象。根据生态环境部总体部署,“十四五”期间碳市场将逐步覆盖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8个高耗能行业,全部建成后将纳入约8500家大的碳排放企业,管控的碳排放量达到全国能源相关碳排放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国控制碳排放总量的一个有效抓手。随着碳市场的参与主体与交易产品的多元化,业内预测到2025年,一个交易额有望超千亿的全球最大碳市场将在中国建成。

同时碳金融与绿色金融在对于提升市场流动性的作用不可忽视。金融机构除了本身能够提供流动性,还能够在定价、风险管理、活跃市场、融资等方面提供便利。目前我国碳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限制导致总体上交易活跃度较低、配额成交量较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流动性,进而影响了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在2022中国国际碳交易大会上,理查德·桑德尔博士指出,中国是否会成为全球碳市场的领先者,关键在于是否能把碳很好地理解为一种融资工具,能不能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二是持续强化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配套交易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是全国碳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基础,层级相对较低,无法支撑形成全国碳市场部委联合监管和支持机制,尚未形成有力的法律震慑。例如,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数据核算、核查不规范,甚至出现弄虚造假现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弱,个别技术服务机构法律意识淡薄。日前,生态环境部和司法部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目前已由司法部上报国务院,不断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政策体系。

三是完善碳排放数据核查技术指南,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和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

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开曝光了多起碳排放报告弄虚作假典型问题案例,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光明日报》刊登的《碳排放数据岂容弄虚作假》一文指出:“现阶段全国尺度的行业碳核算标准不统一,导致数据存在弹性空间,为数据造假提供了土壤。直白地讲,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天然漏洞给了碳交易利益相关方钻空子的机会。” 要从根本上杜绝数据造假,除了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外,还须补政策漏洞和监管短板,精准聚焦关键环节、核心要素,制定覆盖全过程的碳排放数据核查技术指南和工作程序。加快制定碳排放数据核查机构行业准入,明确违规行为和惩戒措施,确保技术服务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保障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供稿:邱浩钧

审核:蔡峻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