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01 10:02   来源:城市怎么办

2022年4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明确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随着全球气候治理和碳中和进程进入快车道,碳排放权正在成为世界范围的重要战略资源。2011年,我国开始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地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方试点十年后,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实践,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运行平稳有序。

一、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进展

据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2022年7月15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2亿元。同时,在首个履约周期内启动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成功使用3272万吨CCER完成履约抵消。

现阶段全国碳市场在推进制度体系、技术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初步构建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形成了“配额分配—数据管理—交易监管—执法检查—支撑平台”一体化的管理框架。二是碳市场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通过市场机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碳减排责任落实到企业,增强了企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有效发挥了碳定价功能。三是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向社会公开碳市场数据造假典型问题案例,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四是成为展现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窗口。全国碳市场不仅是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碳市场提供了借鉴,同时为促进全球碳定价机制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二、全国碳市场建设

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

目前全国碳市场的活跃度还不高,交易率不到4%,与欧盟碳交易市场超过400%的交易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行业覆盖范围较小,全国碳市场首批仅纳入电力行业,市场参与主体较为单一。碳交易市场活跃度依赖于交易主体之间的碳减排成本差异,只有较多行业进入,才能增加减排企业成本之间的差异,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二是产品体系较单一,当前我国碳市场尚处于现货交易阶段,仍是一个二级市场,以控排企业为主,实行强制性碳减排交易,交易的产品局限于碳排放配额。据国家发改委初步分析,按照八大重点行业测算,若仅以现货交易,碳交易金额为每年12亿到80亿元。若引入期货,交易金额将大幅提升,有望达到600亿到5000亿元。三是金融化不足,金融部门对碳市场的参与度尚待提高,还没有充分发挥碳市场引导跨期投资,推动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额,调动市场活跃度的能力。同时,受限于银行对企业“双碳”信贷风险管控要求,信用不足成为高碳转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堵点和难点。此外,还存在碳排放数据质量与安全问题,数据披露工作缺乏规范标准,碳核查环境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企业存在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05年建立之初,也遇到了很多波折和困境,碳价波动剧烈,甚至下跌接近零,交易率低市场活跃度低。但是,经过17年的发展完善,欧盟碳市场年度交易额已达到4.7万亿元人民币,不仅在碳减排碳中和方面实现了很高的环境绩效,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提升了欧元的国际化水平。换言之,欧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带给我们最大的国际经验是,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可借助市场的手段帮助低碳技术挤出传统高碳技术,占领更多市场份额。在这种逐渐的挤出和替代中,市场中的总资源并没有减少,只是在碳交易市场的作用下,由高碳行业转移到低碳甚至零碳行业,在这一转移中,就业率和GDP并没有减少和下降,反而会因为新兴低碳行业较强的国际市场拓展能力,而提升了就业率,促进了GDP的增长。

三、全国碳市场建设对策建议

全国碳市场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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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

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广泛的行业覆盖范围意味着全国碳市场涵盖更多的排放量,可为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提供更大的确定性,提高配额市场的活跃度。据估计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行业覆盖之后,全国碳市场的配额总量有可能会从目前的45亿吨扩容到70亿吨,覆盖我国碳排放总量60%左右。因此,后续应该分阶段、有步骤地扩大碳市场行业范围,逐步覆盖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更多高碳行业。

2

完善碳交易市场体系类型和产品,构建以全国强制性碳交易市场为主体、自愿碳减排市场和碳普惠交易为补充的综合发展体系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是供给与需求互动的结果。强制性碳减排交易市场,是满足大型排放源减排交易的需求,但是,中小型减碳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也需要获得合理回报,才能解决因为外部性激励不足导致的减排供给缺乏的问题。此时自愿碳减排市场就可以弥补强制性碳减排市场的空缺部分。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广大居民的绿色消费激励也必不可少,应配套开发碳普惠交易平台以满足居民参加碳交易的需求。

3

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和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

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制定政策、落实行动、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首先,在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的披露上,坚持高标准和国际规范接轨的政策和技术导向,在实际操作中做好科学性、适应性和易用性的平衡。其次,在肃清核查环境方面,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和数据披露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建立碳市场核查和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核查机构,设立准入门槛,选择一批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机构纳入白名单,对违法违规造假或屡次出现不规范问题的机构要纳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除。三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将对控排企业一年一次集中式核查的数据质量监管模式,优化为“定期检查加日常抽查”的常态化监管。

4

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

实现经济与减排双赢

双碳”目标背景下,金融在碳中和转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碳市场是联系绿色金融与“双碳”目标实现的纽带,建设全国碳市场离不开金融的支持。2021年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央行等九部门编制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碳金融领域,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推动碳金融创新和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碳金融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出台针对相关碳金融衍生品和业务的具体政策指引以外,还包括配套法律、标准体系的更新与完善,主要涉及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和相关权益的界定,以及对碳交易税收、碳会计处理等具体实践问题的明确和规范。

参考文献:

[1]马新彬.如何应对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市场影响?21世纪经济报道,2022年7月22日.

[2]蓝虹.碳市场:发展经济与减碳双赢.中国银行保险报,2022年7月21日.

[3]李德尚玉,江孜琦,张旭,卢欣怡.全国碳市场开启一周年,21世纪经济报道,2022年7月16日.

审核:蔡 峻

  作者:汪聪聪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