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如何打造?
  发布时间:2022-06-02 10:03   来源: 城市怎么办

“城市是成年人的,也是儿童的,但归根结底是儿童的,未来高水平的城市一定是关爱儿童的城市,一定是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城市”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96年的联合国第二次人居环境会议。该会议建议将儿童的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中,通过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措施,提升街区或城市的儿童友好度。

目前,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已经深入全球38个国家,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获得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称号,覆盖3000多万儿童。哥本哈根、伦敦、慕尼黑、西雅图、斯德哥尔摩等400多个城市已成功创建,既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国际知名度,也带来了其他隐性红利。

2000年之后,我国多个城市陆续开始以此为指导理念规划建设城市。《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9)》明确指出,我国儿童发展面临的最紧迫问题,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专业化不足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城市规划,并将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列入“十四五”期间的重大工程。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包括很多层面的要素,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施配置要求、公园绿地建设等方面保障儿童的需求和权益。其中,安全性、可达性、设施游憩性以及可参与性是极为重要的。

1、安全性

安全性是儿童在城市生活的基本保障,在城市规划中主要是指交通安全和活动空间安全两个方面的内容。交通安全主要包括道路系统规划、道路断面、停车设施、交通管控等方面的内容。活动空间安全主要包括活动空间整体结构、活动空间设施配套、活动空间街道组织、活动空间视线、活动空间铺装等方面的内容。

2、可达性

可达性是指在儿童活动的范围内包括玩耍、上学、购物、交友等一系列儿童出行活动,儿童能独立安全到达,通过建立安全的交通网络,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串联儿童活动的斑块,构筑儿童在城市空间的活动线路。在指定的区域,尽量做到无车同行,配备公交车等形式来保障远距离通行,让儿童可以安全便捷的到达想去的每一个区域。

3、游憩性

快乐的游戏和舒服的休憩是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基本保障,高质量的游憩场所,要能保障儿童快乐的玩耍解放天性和发挥创造性,儿童有自己的世界,在保障安全的情况在可以适当远离成人的视线,在城市规划中以儿童的视角来设计城市街道的尺度、儿童娱乐场地的尺度、儿童游乐设施、儿童休息设施等满足儿童需要的场所。

4、可参与性

《儿童权利公约》要求在城市中充分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儿童在城市建设中的参与性主要包括制定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政策,来保障儿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真正的被政府采纳和接受,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在规划过程中把儿童作为调查的对象,倾听他们的需求,城市运营过程中儿童可以起监督作用,对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深圳是我国第一个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愿景的城市,并积极开展了实践探索,对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发挥着引领作用,为儿童友好城市本国化提供了先进示范。

1、做好制度设计,明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引

2018年,深圳市制定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提出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和参与友好四大重点领域,确定了儿童社会保障、儿童参与和儿童友好城市空间三大策略体系,并建立了行动项目库。发布了7个儿童友好活动空间建设指引,对儿童出行系统、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母婴室和社区等空间的建设内容、儿童参与方式、具体建设标准和组织实施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基层街道和社区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

2、强化政府统筹,多部门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深圳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统一到全市高度,各部门积极将本职工作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要求相结合,在项目概念设计、社会动员和工作宣传环节,引入儿童参与推广力量。深圳市交通局组织儿童、家长和相关居民开展参与式讨论,以儿童安全、适宜和便利为标准,对道路进行儿童友好化改造,从项目设计、施工和完工等环节对儿童交通设施配置标准进行审查,开展了对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的道路建设、改扩建和交通安全设施配置的更新工作,调整医院、学校和社区周边交通组织流线,增加儿童友好步道等。

3、动员社会主体参与,丰富社区儿童友好内容

深圳市创新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儿童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发动街道、社区内的企业、社康中心和社区股份公司等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各区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专业研究方面的力量,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活动相结合,建成了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儿童友好活动空间。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社区依托中粮(福安)机器人智造产业园,在社区儿童友好服务站的基础上,联合“酷农”无人机等科技创新企业,以“科技创新+儿童”为主题,建设儿童无人机培训基地,儿童可通过学习编程、动手制作等方式接触科技前沿信息,让儿童真正走近科学。

4、创新合作运营模式,挖潜儿童友好空间

深圳人口多、建筑密度大,城市空间十分紧缺。为了开辟儿童友好空间,深圳市各社区搁置土地权属问题,对尚未明确用途和开发时间的土地进行了“见缝插针式”的使用。在各区妇联的统筹下,创新政府协调土地或场所,企业等社会主体出资建设运营的合作模式。如深圳“红树林博物馆”由宝安区政府提供空间,欧家村集体捐资,万科基金会建设运营;“钢结构博物馆”由南山区政府出地,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福海街道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层开辟出场地,引进市场主体负责建设运营,打造集文化、艺术和科技体验于一体的创新儿童体验空间。

5、提倡“1米高度看城市”,鼓励儿童参与城市治理

尊重儿童意见和参与权是儿童友好的核心之一。深圳市不仅重视空间建设,同时也重视儿童友好内在精神的落实。将空间与儿童参与相结合,成立各级儿童议事会119个,支持儿童开展“我与我的城市”的主题调研、论坛等公共参与活动,提高儿童参与社区、学校“微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1]白玮.中国特色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经验与启示——以深圳市为例[J]. 社会福利:理论版, 2020(8):4.

[2]李寅,叶林,刘志,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究(笔谈)[J]. 城市观察, 2022(2):39.

审核:蔡峻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