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多元参与治理——“社区合伙人”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3   来源:城市怎么办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

城市治理的重心在社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要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件一件加以解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如何实现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如何激发基层活力、如何提升社区品质是当前社区治理亟待解决的难题。着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是政府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关键。

在了解社区治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社区?就我国而言,社区至少包含两重含义:

社区是国家向下延伸的建制单位。它是最小的“属地管理单元”,相当于古代坊市制度中的“坊”或“里”,其行政长官“坊总”、“里正”类似于今天的居委会主任。尤其在我国台湾,“里”的建制得到全面继承,台湾地区的村、里基本是居住单元与行政区划的合一。

社区是居民居住的区域。居民聚集在一起形成社区,并在有限的地理空间内发生各种关联,形成各种诉求。

城市学所谓的社区是指城市社会空间与地理空间的结合,是城市社会的基本单位。因此,社区治理就需要统筹兼顾社区的双重属性,就需要我们从多重维度出发,系统性地谋划建设复合型功能的新型社区。

社区治理主体结构重塑 

“社区合伙人”的构建

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社会经济水平的增长、城市社区人口规模的扩张以及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的提高促使城市社区需要进行调整来应对“新常态”背景下城市的客观发展诉求。而社区治理中的主要合伙人,即基层党组织、社区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组织团体,将为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凝聚力、打造邻里守望相助、融洽和睦的现代社区、促进社区治理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基层党组织 

作为社区领导者,基层党组织需要整合社区内的党建资源,发挥自己的轴心作用。通过所属党员渗透到其他治理主体,最终实现社区内部的组织共建、资源共享、社区共治、机制衔接与功能优化。

社区居委会 

在城市治理结构中,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需要在基层党组织与政府的协助下,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其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旨在对物业服务机构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物业服务机构 

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支撑,物业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场地、设施、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势补充社区基层治理中政府主体资源的不足,扩充社区资源整合效率,促进社区健康发展。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商业化开发的新建社区,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或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表达业主意愿要求、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组织。

社区组织

在社区化进程中,居民围绕生活需求、参与需要、兴趣爱好,在草根组织者的带动下,自发形成了数量众多的业余活动团队。按照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可以将其分为联谊性组织、志愿性组织、专业性服务组织。

社区治理重塑的路径选择 

社区治理不仅影响城市治理,更关乎国家治理的未来走向。因此,社区治理工作仅仅依靠政府资源是远远不充分的,它需要联动居民内在力量共同努力,充分调动居民的主体性是社区治理的底层逻辑。

在当前我国居民自发影响力欠缺的现实情况下,社区治理的重塑首先有赖于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安排;其次,要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公共生活与公共空间的营造工作;再次,充分利用物业服务机构与业主委员会相互制衡的关系,维护居民自身合法利益;最后,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要积极促使其发挥对社区治理产生的主导作用。

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社区合伙人”的共同参与将是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这将促使社区治理的参与系统构架日臻完善。同时,通过非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来推动对公共精神的价值恪守,并把社会公平作为社区治理的核心价值,就需要不断丰富社会力量,以提高城市社区治理的效用水平。除此之外,还需由“社区合伙人”衍生出的其他社区中介组织,依托其自身独立性、社区性、自愿性、非盈利性等特点,旨在与“社区合伙人”在社区维权、服务、体育、文化、福利和娱乐等服务等方面产生互补效益。因此,只有激发“社区合伙人”的内生动力,为其建立多元合作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达到社区治理目标。

另外,积极吸纳与规范“社区合伙人”系统之外的主体参与其中,促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平衡各方社区治理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时期下的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效果得到长足进步。

组织方式的多元化

目前,我国的社区治理仍以“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为主导,这无疑会造成社区居民的复杂诉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通过鼓励社区治理由“纵向管理”向“横向协商”转变,可以有效降低“自上而下”组织方式下的局限性,还可以提高“社区合伙人”的互动频率。因此,形成横向和纵向交互式的多元参与治理模式必将成为我国今后社区治理未来发展的主流。横纵向交互参与治理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落实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更有效率地推动“社区合伙人”工作的进行,并能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了解和认知;另一方面,通过横纵向交互参与治理的方式可以帮助居民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诉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社区治理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从而确保社区居民成为社区整治的主要受益人。

参与途径的多元化

考虑到我国“社区合伙人”主体话语权的不平等性,增加社区治理参与渠道,降低“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治理的门槛,将有效提高弱势“社区合伙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频率。

“社区合伙人”的传统参与途径包括:过问卷调查、上门访谈、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对各自主体诉求进行阐述,但仍存在效率低下、时间与空间受限等诸多弊端。随着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新兴参与途径的产生则为各“社区合伙人”提供了诸多便利。高效的互动方式以及自身利益诉求的及时传递,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构建社区治理网络社区平台,不仅可以促进各“社区合伙人”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交流,还可以在社区之间进行政策和治理手段的宣传以及推进社区工作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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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接栋正

  作者:张唱晓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