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视频点子】老旧小区共享车位
  发布时间:2020-12-07 09:33   来源: 城市怎么办

编者按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社会治理中,青年应该走在前列,由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西湖金奖进青年”活动,正是发扬青年力量,用现代治理理念解决城市病的实践。今年的活动以“青年参与治理,与城市共成长——我为‘城市病治理’献点子”为主题,围绕“城市流动人口问题”“城市交通问题”“城市教育问题”“城市卫生健康问题”“城市土地与住房问题”“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城市环境问题”七大城市病治理征集金点子。近期“城市怎么办”将推出优质点子视频展播,你中意哪个好点子,就在文末为它点赞吧!

【老旧小区共享车位】

1.主要举措

随着小区旧改进程的初步推进,市区的老旧小区也逐渐走向智慧社区的路途,然而不同于房屋重建,旧改仅仅对现有房屋进行维护工作,小区内仍存在车位紧张的问题。目前老城区主要有三类停车位:1,小区内固定停车位(早已分配完毕);2,路面道路停车位(先到先得);3,社会停车位(包括写字楼与商场等,费用较高)。在上述三类中,路面道路停车位由于其先到先得的特性,不存在资源浪费的可能,而小区固定停车位属于业主买断机制,若业主当日不停车,则存在浪费。故此,可以将已租赁固定车位的业主于APP内共享的自己车位时段,车主在APP购买该时段,由平台和该小区物业进行抽成,主体利益方为已租赁的车位业主。老版的共享车位曾于18年试点,但是由于利益方为物业,导致业主积极性不高,故此新模式应以固定车位业主为利益主体,同时旧模式存在2个重要的问题:1、外来人口进入小区导致的安全隐患;2、车主未按时挪车,导致业主无法停放自有车辆。对于问题1,可采取在平台登记时加强审核,人车合一;针对问题2,可采取保证金制度,对于未及时挪车且沟通无效的车主,应支付车位业主的在社会停车场停车的费用。

2.创新之处

1、 利益主体为固定车位业主,提高了供方提供车位的积极性。

2、 老旧小区车位紧张,适用共享模式即可避免资源浪费,又可缓解车位问题。

3、 以保证金模式解决未按时挪车造成的业主损失问题

3.预期效果

现有老旧小区固定停车位满载运作,车位业主、物业有额外收入,临时停车车主的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

点子作者:吴嘉琪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