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可持续修复是污染土壤治理的必经之路
  发布时间:2020-08-27 10:34   来源:城市怎么办

土壤是岩石圈表面的疏松表层,是陆生植物生活的基质和陆生动物生活的基底。在《淮南子》、《后汉书》一书中土壤泛指泥土、土地;在《史记》、《资治通鉴》中泛指封地、领土;在《汉书》、《后汉书》中泛指乡里;在现代泛指有生命的第四纪沉积物/风化堆积物。详细说来,土壤由各种颗粒状矿物质、有机物质、水分、空气、微生物等组成,能为植物提供必需的营养和水分,也是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场所。

土壤一旦被化学污染,其后果非常严重,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向生态圈迁移、扩散、稀释,甚至通过食物链的层层传导,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内。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可引起慢性中毒。

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提出要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一般土壤污染修复会存在以下问题:(1)土壤污染的源项调查难,既要治理已经污染的“内源”,还要控制“水、大气和固废”等“外源”对土壤环境的威胁;(2)土壤修复技术存在局限性;(3)对于修复技术方案的筛选,往往注重修复工程自身的周期与经济成本,有时修复过程使用化学品、排放废弃物等,反而形成新的环境影响;缺乏一套系统、有效的环境指标作为参考;(4)场地污染管理起步晚,相关立法和行政管理制度相对缺乏。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土壤的修复工作、风险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工作目标,导致土壤污染管控工作开展的难度大、经验不足、时间长。总之,会造成修复工程能耗高、资源消耗量大、产生二次污染、土壤资源功能丧失且具有较高环境风险隐患。

考虑到传统的修复理念存在很多不足,2006 年美国提出绿色可持续性修复的概念,获得公众和政府机构的认同。2016年我国环保产业协会启动了《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通则》的标准制定工作,旨在为绿色可持续修复的实施提供指导框架;2017年“中国可持续环境修复大会”在北京召开并签署《推动绿色可持续性修复的倡议书》;同年中国可持续修复论坛成立。

绿色可持续性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三重底线”的方法,即只有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得到平衡的修复。虽然一些环境友好的修复技术在中国的研发正在开展,但由于这些技术普遍修复速率较慢,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其接受程度有限,除示范工程外,实际应用案例还比较少。与发达国家积极倡导绿色可持续修复、原位修复技术应用比例已达到50%以上的现状相比,我国具有一定的差距,在推动绿色可持续修复发展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行业和公众的教育宣传,大力推广绿色可持续修复的理念。可以参考美国EPA 和SURF 的做法,收集整理国内外采用绿色可持续修复的成功案例,让管理决策部门与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带来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

(2)创研中国特色的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框架。污染场地的再利用,从设备关闭、场地调查、修复到再开发,不仅需要资金来源、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和创新的技术途径,还需要各社会团体和本地社区的良好沟通。只有环境、社会与经济的需求得到平衡,对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才是可持续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基于我国修复技术水平及潜力,创研涵盖环境、社会与经济特色的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评估框架,为我国污染场地修复技术优选提供方法学依据。

(3)强化场地前期调查,为实施绿色可持续修复创造条件。如果环境基础资料缺乏,难以评估修复行为的环境影响,也无法在场地调查数据不足的情况下选取能最大化成本收益与提高修复效果的联合修复技术,可能会选用不合适的修复技术,不仅对环境产生预料之外的危害,还使环境和社会付出高昂的成本。所以,修复工作者具有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的同时,在修复工程开始之前还要对场地的地质、水文地质、地球化学和生物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

(4)提高场地修复决策过程中社会利益相关方的参预性。由于污染和修复工程带给公众健康风险,必须提高公众参与,信息尽量公开化,让公众接受和清楚要实施的长期修复活动和带来的限制,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交通等的干扰,以及实施后周边环境质量的改变等。只有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都在决策过程中得到满足与体现,才能将绿色可持续修复的理念在整个修复过程得到全面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工程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供稿:于 静

审核:蔡 峻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