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0-07-31 10:55   来源:城市怎么办

近日,中办、公办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到,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城乡地区应对日益增长的固体生活垃圾的主要应对方法,尤其是面临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的重要破解手法之一。从农村地区来看,垃圾分类相对起步较晚,且各类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也没有城市社区那么完善,所以如何有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点。通过文献梳理和实地调查,对当前长三角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方面的特点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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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当前省内大部分农村开始进行垃圾分类,不少地区的农村垃圾分类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但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垃圾分类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照搬城市分类模式问题突出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步相对较早,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制度规范也比较成熟,部分试点城市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部分农村地区由于没有前期垃圾分类的基础与经验,就直接套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实际的效果可想而知肯定难以令人满意。农村与城市的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居住方式、社会形态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必然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追根溯源,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决策理念与执行方式的偏差,不能从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

(二)环境治理思维单一,重“治”不重“用”理念牢固

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偏向“问题化”的管理思维,强调生活垃圾“治”的方面,而忽视“用”的方面。历史上,农村社会就有一套结合自然地理、生产生活、地方文化等方面的“废物循环利用”方式。虽然随着农村现代化的到来,各类外来新型工业制品大量进入农村,改变了原有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但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依然具有自身的特点,可以从“用”的角度入手来应对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为例,通过家禽家畜的喂养、农家肥的沤肥、沼气池的发酵等方式,厨余垃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利用,从而减少了50%以上的生活垃圾总量。如果只“治”不重“用”,就可能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遭遇更多的现实困境,不仅浪费人力、物力与财力,甚至难以持续开展下去。

(三)生活垃圾分类“一哄而上”“面子工程”现象普遍

随着当前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铺开,不少农村地区也趁着这股“垃圾分类热”开始上马垃圾分类项目和推广垃圾分类活动。即使部分村庄不具备基本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也“争先恐后”地在村庄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实际效果却很有限。同时,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主要是以项目制方式来推进实施,但实际的监管与督查工作仍不到位,导致不少农村垃圾分类存在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垃圾分类名存实亡。从省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当前部分农村地区的村干部在开展垃圾分类过程中并不是切实地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目标着手,而是最大程度上为了获得地方政府的项目资金和财政补贴支持,进而显示村干部自身的能力与政绩。在实际生活垃圾分类中,部分村干部存在敷衍了事、欺上瞒下,做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例如在主要村干道上放置一些分类垃圾桶,却不开展有效的垃圾分类工作,严重影响村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尚未建立,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尚不成熟

结合实际调查情况可以看到,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前、中、后端处理环节并没有完全打通,相应体系尚未建立。很多地区虽然开展了一些前端村民分类垃圾的宣传与教育,但是,从中端分类运输到末端分类处理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一个的共性问题就是,村民反映很多时候分类好的生活垃圾被环卫工人统一装入一个垃圾车运走,严重打击了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此外,有些农村地区正在探索厨余垃圾的处理方式,但总体上当前相关技术很不成熟,导致后端垃圾分类处理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

02

转变治理思路,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需要结合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出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政府管理与村庄自治结合。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特点,实现垃圾处置的“治-用”结合,充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一)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形成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

分类型、分区域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一些城郊村庄或人口聚集度高的村庄,可以纳入或采取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而大部分的普通村庄,则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般来看,农村的自然地理条件具有容量大、自我净化能力强等特点,部分可腐烂的垃圾,例如厨余垃圾可以在农村自然环境下就地进行发酵、堆肥、沤肥,还可以直接作为家禽饲料来喂养,与农民的生产生活联系起来。在杭州童村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地因为农家乐旅游业的兴起,各种餐饮消费数量不断增多,产生了大量的厨余垃圾。当地村民在村干部的组织下对厨余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并发酵处理,最后形成农业生产所需的农家肥。这种厨余垃圾回收处理方式大大减少了垃圾产生量,避免了垃圾运输中的二次污染问题。此外,农村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地方文化等因素也会对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产生影响。在金华一村庄调查时,发现本村的垃圾收集人员往往利用农村的熟人关系来推动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反复劝说”与“当面提醒”来劝导大部分村民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设置符合农民生活习惯的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到每一位生活在农村的居民,农民作为村庄的主体,理应发挥出自身在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体性作用。农村社会不同于城市社区高度一致性的生活方式,不同农村的生活方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而试图套用一套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来统一化治理所有农村垃圾问题往往难以做到。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主体,对农村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最为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需要发动农民来构建符合其生产生活习惯的垃圾分类机制。此外,需要建立一些有效的反馈渠道和沟通平台,畅通农民与上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尤其是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实施加强村民监督。通过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的“落地”,逐渐杜绝各类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出现。

(三)注重“治-用”结合的处理方式,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上来看,需要改变原有只重视“治”的思维,应采取“治-用”结合的方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在杭州一村庄调查时,通过与当地村干部、村民的深度访谈掌握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变化的过程。从最开始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到位,村内生活污水、牲畜粪便随意排放,到经过地方政府治污工程的治理,生活污水、厨余垃圾、牲畜粪便等废弃物统一纳管得到了有效处理。但是,生活污染得到治理的同时,农民种植蔬菜、苗木等所需的农家肥再难以获得,因为农家肥原料都被作为生活污染物统一纳管进行处理。最后,村干部、村民与环保专家共同合作与开展试验,在原有统一纳管的基础上加入了沼气池环节,通过发酵过程来处理各种日常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与牲畜粪便,不仅达到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目标,还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沼渣、沼液等农家肥,可谓一举多得。

总的来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的建设不同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高度一致性,而是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地设定村庄垃圾分类机制,结合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发挥出农民自身在村庄的主体性作用,突出各类生活废弃物“治-用”结合的治理原则。

供稿:蒋培

审核:蔡峻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