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安全防控看公租房社区的长效治理
  发布时间:2020-04-03 10:12   来源:城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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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入新世纪以来,杭州坚持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发展理念,着力优化住房保障的供给结构,打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即经济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即拆迁安置房)、人才房、危改房“六房并举”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杭州模式”,努力让杭州人包括“新杭州人”实现安居乐业。

在杭州保障房的发展过程中,覆盖面更广、申请门槛更低的公租房,逐渐成为杭州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2012年3月31日,杭州在省会城市中率先出台《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并将流动人口持居住证、符合条件可享受公租房待遇写进地方立法,推动实现了让新杭州人“有房住”等“八个有”承诺。

公租房租赁群体的流动性特点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当前在疫情影响下,公租房管理运营的薄弱点愈发明显,成为社会公共安全防控的重点。现阶段,应提高公租房社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这不仅关系到公租房租户的安全和健康,而且是维护社区稳定的必然要求。通过构建公共安全长效治理机制,主动把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防控发展动态,完善公租房社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才能营造有利于公共安全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01、公租房社区的特点 

1.承租人构成多元,流动性大

公租房社区承租人流动频繁、背景结构多元的特性并不利于公租房社区稳定与公共安全防控工作的开展,而住户的基础信息完善程度不足又加大了日常公共安全排查难度。作为名副其实的“陌生人社区”,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种短板效应就会被放大,从而给社区公共治理和社区公共安全建设带来消极影响。

2.组织体系不健全,管理低效

考虑到房屋属性问题,公租房小区先天缺乏业委会机构,从而造成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的平衡关系破裂,松散化的组织结构使得“小马拉大车”现象严重,公租房社区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又导致相互推诿。按照公共安全防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租房虽被纳入街镇下面的居委会管理,但公租房所属单位、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居委会缺少有效的管控抓手。

3.社区参与不足,自治力弱

由于公租房居住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属性,住户身份只是“租户”,而非传统社区的“业主”,公租房对住户来说只是个暂时性居住场所,租户并未形成传统社区中的“主人翁”意识,更难以建立持续的社区归属感。同时,租户在参与社区公共安全工作时,很大程度受自身利益的驱动,社区成员又很难自愿参与社区租户权益维护工作,再加上公租房社区住户在社区事务领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方面均处于较低水平,不同程度加大了公租房社区公共安全工作的治理难度。

02、从疫情防控看公租房社区的治理短板 

1.内外因素制约

由于公租房社区是租住性质,自我管理主动性较低,且国内大部分城市均未设立相应部门来负责公租房社区的应急安全管理工作,这就造成租户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没有足够的了解与重视。从内部因素看,信息是疫情防控的前提,考虑到租户背景多元、流动性大,疫情防控工作缺乏第一手的基础信息资料,加大了疫情防控工作摸排难度,再加上合同承租人往往与实际居住人有不同程度的出入,最终形成潜在的疫情防控漏洞。从外部因素看,政府对公租房社区危机意识的培养力度欠缺,政府一般将主要资金均投入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重大项目建设中,而针对公租房社区应急资源的投入相对较少,使得经费问题成为制约公租房社区在开展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时的主要羁绊。

2.协同联动不足

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信息来支持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居委会和物业“三驾马车”协同合作,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点。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仅靠公租房社区自有力量去收集信息存在较大难度,所以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完成。由于在各公租房社区间缺乏一个核心的统筹平台,使得社区之间存在较强的信息壁垒,制约了公共事件的监测监控效果,特别是居委会长期处于公共安全防控工作“边缘化”状态,影响了协同效能。

3.资源配置缺失

防控资源配置与公租房社区规模不匹配,是制约社区公共安全防控工作的关键。当前公租房社区应急管理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日常的监测和报告制度不健全;二是公租房社区工作人员很难接受专业化的公共安全培训及相应应急演练;三是相应公共安全防控物资准备不充分;四是缺乏对社区住户的危机教育和培训。考虑到社区租户的自救互救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处于较低水平,社区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亟待成立相应社区应急处理组织,以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03、加强公租房社区的常态化治理

1.创新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社区党委对社区各公共安全组织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社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专业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模式来整合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长租居民代表,并由社区党委加强对居委会选举的指导把关,提高候选人中党员比例。专职社工组成的社区服务机构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社区层面的日常防控管理和公共安全服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防控工作任务。另外,公租房社区租户中人才资源丰富,建议聘请租户中的贤能热心人士组成社区防控心理咨询组织,发挥各自专长,为社区防控出谋献策。支持和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他们跨社区开展防控活动,提供专业服务。

2.党建引领公共安全自治

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公共安全防控建设体系,构建“党建+居委会+物业”三方协同防控模式。从实际出发,推动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责任分工,明晰三方防控职责定位和议事规则、协调联动等常态机制,明确程序要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应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把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公共安全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凝聚起群防群治的新力量,在公共安全防控工作展开中携手广大住户共建和谐社区。

3.完善公共安全防控法制保障

建议在制定公租房社区治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在省市人大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明确公租房社区防控的职责职权,并加以规范化,制定出权责清单。避免部门以属地化之名把应尽职责特别是需要执法权的工作推卸给社区,为真正落实社区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根据责任清单向街道和社区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增强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能力,保障街道和社区落实居民公共安全防控物资需求,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排忧解难。通过对防控工作的细节把握,以增强租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根据权责清单合理核定街道人员编制,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街道借用社区防控工作人员。

4.增强问题意识和服务意识

迫切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决定着租户对公租房社区管理工作的认同程度,遇到棘手问题解决的态度和效率关系到租户对公租房社区工作者的满意程度。公租房社区工作需要在遵守上级部门防控指导意见的前提下,需充分考虑公租房社区的实际公共安全防控情况,以减少在政策传递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因此,公租房社区工作者需要仔细走访排查社区租户,统计梳理每位租户的背景信息,辅以线上预约沟通、定时接待、回访评价等方式,力求让每位租户享受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成果。

5.构建公共安全治理网络互动平台

公租房社区管理部门可借助智慧社区平台的在线工具,营造良好的防控交流平台,从而将“多元共治”模式作为公租房社区公共安全防控的工作重点,进而满足租户的迫切需求。通过构建公租房社区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公租房社区服务信箱和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向公租房社区租户提供求助预约、心理指导、专业培训等在线服务,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突发期间的外出活动。通过每日发布公租房社区信息,公开社区基层防控工作情况,为群众跟踪报道突发公共事件进展实况,曝光不实谣言。条件受限的可以先建微信公众平台或微信群,利用线上平台沟通各方,调查民情民需,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安全事务,最终实现公租房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

【参考文献】

[1]王国平.城市怎么办: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04):24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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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训华.城市社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预警平台构建研究[D].湘潭大学,2012.

[4]陈淑云,范钦.公租房的后期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方略——以武汉市为例[J].城市问题,2014(09):81-86.

供稿:接栋正、张唱晓

审核:接栋正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