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规划是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对未来活动加以控制的行为,是为了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协调城市空间布局,而对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各项建设进行的合理选择和综合部署。
概念性规划作为一种非法定规划,主要是对城市发展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的、专门的研究。其着力点是以城市发展为主轴,研究城市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生态建设等五大建设。从五大建设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区块的综合目标体系和发展战略,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和科学决策的要求。与其他法定规划相比,概念性规划强调的是内容简练、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提供的是涉及全局性的发展战略、发展政策方面的框架和思路。在操作层面,概念性规划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灵活性。正因为概念性规划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灵活性,它才具有可操作性。
概念性规划有五个特点:一是更具有想象空间和创造性思维,更具前瞻性。二是讲究结构上、整体上的谋划,抓主要矛盾,而不是次要矛盾。概念性规划运用模糊辨证,注重发展方向的把握,允许存在偏差。三是便于法定规划编制的科学分工和组织协调。包括分区规划、详规、控规、专项规划在内的法定规划,都要在概念性规划指导下编制。四是成本低、效率高、快速灵活,便于及时编制、及时修订、及时更新,而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优化、完善。五是要成为所有法定规划编制前必走的环节,所有大中型项目立项前必走的环节。
开展概念性规划的做法是从国外引进的,国内还没有将概念性规划上升到应有地位,更没有上升到法定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概念性规划就相当于战略研究报告,就相当于规划导则。实践证明,任何项目在设计前做概念性规划,可以有效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各类规划编制之前,都应花几个月时间,花很少的代价,认真做好概念性规划。就空间规划而言,从总规开始到分区规划、详规、控规、专项规划编制前都可以做概念性规划,都应该做概念性规划。
实际上,不仅空间规划可以做概念性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可以做概念性规划,这样就能少花钱、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同样,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编制前都可以做概念性规划。概念性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前瞻性、系统性,又更易与其他部门的横向沟通,从而更好地指导建设、发展,使城市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更平衡、更均衡地发展,避免“城市病”的产生。
参考文献:
1.研究通报(2014)26号:坚持“六合一” 做好“九个共” 打造城市概念性规划新体系——在泸州横向课题中期汇报会上的讲话
2.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 2013. 1251-1346
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 张益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