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ABC︱衡量“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8-20 14:32   来源:城市怎么办

“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概念是作为中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宣传教育方式和政府的保护策略而提出的,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时代意义。从法律角度而言,“历史文化名城”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确认的,具有法定意义的历史城市中的杰出代表;从保护角度而言,是中国城市中首先需要建立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把“保护”这一主题纳入城市建设每一过程;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观察判定历史文化名城与鉴定文物古迹不一样,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的文物古迹和历史遗产是相对静止不变的,它们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完整的存在环境状态。除了时间岁月会使它们缓慢地、逐渐地受到侵蚀,发生变化外,一般来讲,不会受到人类社会因为发展建设活动而对它们产生剧烈破坏和影响。相对而言,文物古迹往往是以个体化状态出现的,规模比较小。

而历史文化名城就不同了,它关乎一座城市,规模范围比较大,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中遗存的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历史文化遗产,是在从古到今的、长期的、不间断的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存留下来的。由于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间断的变化过程,因而,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遗产及其环境状态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留下各个时代城市发展留下的印记和信息。历史文化名城绝不是故城、死城和失落的城市,而是人们世代生活至今的人居城市,传承、沉淀、积累着城市发展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化痕迹。

因此,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衡量评定,是不能提出定量标准的,但必须掌握以下原则:

1.不但要看城市的历史,还要看当前是否保存有较为丰富的文物古迹和是否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2.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格局和风貌应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3.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城市市区或郊区,保护和合理使用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对该城市的性质、布局、建设方针有着重要影响。

4.历史文化名城不同于古城遗址,但包含着古城遗址。历史文化名城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人们生活传承至今的、仍将不断发展的城市。

5.历史文化名城应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保持传统的街道肌理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 2013. 1131-1134

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张朵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