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ABC | 如何建设生态城市?
  发布时间:2018-08-28 13:42   来源:城市怎么办

建设生态城市的关键是要塑造一个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应遵循和谐、高效、环保的原则,以持续发展为准则,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使生态与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从理论上分析,生态城市建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高质量的环保系统

对城市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废水、废渣等各种废弃物,要按照各自的特点及时处理和处置,同时加强对噪声的管理,使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环境保护的最高标准,使城市生态环境洁净、舒适。

(2)高效能的运转系统

建立高效的道路交通系统,通畅的物资、能量交换系统,快速有序的信息传递系统,完善的专业服务系统等。

(3)高水平的管理系统

加强人口控制、资源利用、社会服务、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社会治安、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管理。

(4)完善的绿地系统

合理规划绿地布局,增加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丰富及美化城市景观。

(5)高度的社会文明和生态环境意识

应具有较高的人口素质、优良的社会风气、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和高度的生态环境意识,这是建设生态城市非常重要的社会基础和智力条件。

联合国在“人与生物圈”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五项原则:生态保护战略,包括自然保护,动植物区系及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基础设施,即自然景观和腹地对城市的持久支持能力;居民的生活标准;文化历史的保护;将自然融入城市。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生态城市规划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确定人口承载量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的人口承载量。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保障生态良性运行的前提下,既要考虑人口规模的合理性,又要满足未来人口增长的可能性。随着地区及部门间经济合作和交流的增加,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城区之间的人口流动的加快,在确定城市人口容量时,不仅要掌握静态人口的分布规律,还应进一步研究周期性往返于城乡和城市之间的“候鸟人口”以及城市商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钟摆人口”的分布及涨落规律。

(2)合理规划城市

城市规划要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整体效益,既要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又要保证经济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经济政策的制定及城市的规划上应避免以损害环境利益为代价的经济短期增长模式及不合理的城区过度开发。实现城市废弃物的就地还原或回收,避免向乡村流转,减少城市对乡村的“生态剥削”以及由此导致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开发区的规划应以创建整体生态化城市为准则,老城区则以综合治理、突出文化特色为准则,两者相互补充,实现生态整合。

(3)调整产业结构

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城市的职能和性质,决定城市基本活动的方向、内容、形式和空间分布。要合理确定城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物质、能源、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应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采用环境友好技术。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与推广。在城市生态系统建立高效和谐的物资、能量、信息流通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价值,减少“废物”的产生。随着消费者对绿色产品需求的增加及环保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在企业界建立“绿色核算体系”、“生态产品规格与标准”等绿色管理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 2013.517-518

编辑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 王莉萍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