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ABC︱城市品牌具有哪些特征?
  发布时间:2018-09-05 16:39   来源:城市怎么办

品牌竞争是城市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城市品牌经营是城市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品牌的形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组成要素:与利益相关者良好的关系;具有著名的产业、企业或景点等支持性品牌;具有良好的城市环境系统;拥有可以进行开发和利用的有特色的城市资源。城市品牌不仅仅是一个独特的标志、形象和图案,而且像产品品牌一样,是一个包含城市自身因素、消费者要素与竞争城市品牌要素三个方面的系统,消费者对城市的感知也是一个全方位的心理评价和综合印象。城市品牌有如下特征:

(1)城市品牌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由于城市品牌是城市政府和其他部门共同作用的结果,城市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企业等行为主体均对它拥有一定的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城市内所有的企业都有权力无代价地使用这一无形资产,任何企业的使用并不能阻止或者减少其他企业及潜在企业使用这一品牌,因此城市品牌属于城市的公共产品。

(2)城市品牌属于城市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为特定主体长期使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无形资产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资产的放大功能。例如,服装品牌皮尔·卡丹的品牌价值远远超过了其公司本身的有形资产规模。城市品牌是城市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城市规模实力化的象征,同时也是城市能够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

(3)城市品牌的产权具有模糊性

产品品牌具有明确的法律主体,为某个企业所拥有。而城市品牌则不同,它为一座城市的所有相关主体共同拥有,但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与品牌有关的一切经济权利归属也不是很明晰。因此,城市内的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独占和注册这一产权,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也不可能拥有这一经济权利。其权利为城市现在的和未来的相关主体所共同享有,他们都能使用这一品牌,而不需要为此付费。

(4)城市品牌的利益具有共享性

城市品牌不是给某个企业,而是给一个区域所有生产同类产品和替代品的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和现实的商机。这个机会平等地给予了城市内的所有企业,谁利用了这个机会,谁就可能得到利益。因此,城市内各主体的利益与城市品牌有着密切的联系,城市品牌地位提高,对城市内各主体都是有益的。如果某个企业的品牌失去了市场的信任,则整个城市的品牌价值也要受到消极的影响。

(5)城市品牌的个性具有差异性

由于每座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人文风貌、区位条件等因素各不相同,不同城市的城市品牌具有鲜明的个性差异,具有体现地方特色的品牌形象与文化。同时即使城市之间存在某些相同的城市产品但是不同的城市消费者所能感受到的和获得的核心价值也不相同,因而体现出的城市的个性也不相同。

【参考文献】

1. 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 2013. 1391-1392

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 商文芳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