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住房)研究|杭州留用地制度让村民分享长期收益
  发布时间:2018-09-17 17:05   来源:城市怎么办

自2011年国家层面提出“大幅提高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后,2012年政府报告首次提出“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十八大报告又指出“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5大发展理念,首次把共享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写进“十三五”规划。由此可见,在中央战略决策层面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对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自1999 年《杭州市撤村建居集体所有土地处置补充规定》规定“留用地面积控制在可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总面积的10% 以内”以来,杭州积极推动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改革和完善征地留用地制度。杭州市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正效应”日益显示,既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也让被征地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解除了后顾之忧。

一、当前我国留用地制度实施现状

(一) 留地安置是一种新型补偿安置制度

留地安置是指地方政府征地时,除了给予村民和村集体货币补偿外,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15%)返还给村庄的建设用地,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因此,留地安置首先实现了集体土地产权的延续,实现了土地发展权的补偿,保障了农民及集体继续享有土地产权;其次,留地安置延续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农民集体继续留有一部分土地,能够保障其长远的生活;最后,留用地是农民以及农民集体获得土地价值增值的切入点。

(二)安置地土地利用率不高

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土地规划定位不明确。各街道(镇)虽然对村级留用地工作都比较重视,但对留用地的具体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都没有进行统一规划。许多土地规划用途不明确,部分已规划的土地项目对选址地块周边的条件、留用地的发展潜力和开发价值等定位问题缺乏周全考虑,造成不少村级留用地由于规划不清或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相符合,无法进行相应开发或用地报批工作。二是村级开发资金缺乏。开发村级留用地需要大量资金,由于前些年征地补偿金都分到农户,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缺少则力,无力承担巨额开发成本,一旦贷款开发,高额利息将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的风险。

(三)留用地建设档次和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各个村经济实力不一,村发展留用地建设方式多种多样:有的自行开发,有的通过合作方式与企业共同开发,有的通过招商引入投资实体等等。因经济实力和建设定位、眼界等多种原因,缺乏建设“城市精品”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能力,总体上,村发展留用地项目建设水平与商贸中心的区位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设品位不够、产业定位不高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杭州市试行留地安置案例

三叉社区地处杭州市城东庆春门外,利用留用地建设了购物中心等项目,引进了银泰百货、乐购超市、欧亚达家居等知名品牌企业,促进了社区经济的大发展。2012年社区总收入2.39亿元。在收益分配方面,《四季青镇三叉村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规定当年收益在依法纳税后,提取20%净收益作为公积金,20%作为公益金,10%作为福利基金,剩余的50%用作股东红利分配。稳定的收入来源使集体经济组织除给予农户股份分红之外,还在住房、社会保障与服务、教育、培训与促进就业等方面对农户给予保障。

江一社区地处钱江南岸,前身是长河街道江一村。随着城市发展,土地被征用,2007年江一村撤村建居。根据杭州市10%留用地安置政策,社区共获得136亩留用地。目前,社区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负责社区土地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原来的村民也摇身变为股东,实现按股分红。

城西银泰城所在的阮家桥村,当年撤村建居改造时,其中近100亩留用地指标。项目由中国银泰与阮家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开发,现已成为一个地标级商业综合体。按照当时的相关协议,商场开业的前五年,银泰城每年会给阮家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带去3200万元的收益,五年后还将在现有基础上每年递增3%。阮家桥村有占股村民约1200人,每年人均收入约3万元。

三、城市留用地收益共享机制的建议

(一)坚持城市土地管理改革的正确理念

做好城市土地工作,必须要有正确的改革理念作为指引,主动管理改革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一要坚持“政府做地、企业做房”理念,二要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理念,三要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四要坚持大项目带动土地开发的理念,五要坚持“无形资产经营”与“有形资产经营”并重的理念。

(二)统筹城市土地管理改革的推进举措

做好城市土地工作,举措上关键要做到“四改联动”,即农地征用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土地招拍挂制度和土地出让金使用制度的改革联动,做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优地优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大效益的叠加和统一。一是实行“征地留用地政策”和“失地农民拆迁安置房转商品房政策”,推进农地征用制度改革。二是实行“国有存量土地收储”的土地储备方式,推进土地储备制度改革。三是推行“熟地出让”、“先招后供”的土地招拍挂方式,推进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四是扩大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推进土地出让金使用制度改革。

(三)确保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征地留用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集体土地发展权的补偿,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是一种让农民分享更多土地增值收益的方式。在征地留用地基础上,探索尝试拆迁安置房转商品房等多种补偿方式,让农民参与到土地增值收益中是一种公平且持续的方式。

(四)保障失地农民通过村集体经合社持续受益的权利

落实10%留用地指标之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通过对留用地的开发投资建设,增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培育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对留用地收益进行再分配以提高农民的医疗和社会保障水平,才能改善农民生活和教育环境,促进农民城市就业等。在留用地开发模式上,可以探索与大项目相结合,采取多村留用地集中连片开发的方式,实现优地优用。

(五)政府要提高留用地安置政策的制度与绩效

必须要规范土地征收留用地安置完整的程序,保障农民对留地安置政策包括留用地的开发模式、留用地开发经营的收入等。集体在留用地经营收益分配、收支信息透明公开、留用地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及有效监督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提高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留用地开发经营的分类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完善的留用地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制度规范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国平.城市怎么办.人民出版社.2014

2. 唐焱,张卫卫.留地安置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研究--以杭州市三叉社区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16年第8期

3. 罗叙文.村发展留用地利用现状分析及思考.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4年第8期

4. 相关媒体报道

供稿:研究一处(城市学研究处)廖文睿

审核:研究一处(城市学研究处)李明超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