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城市规模是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工作之一。城市规模通常是以城市人口和用地总量表示的,它对城市规划中的其他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设施容量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于城市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化,所以,城市规模常常以城市人口规模来表示。
1、城市人口规模的确定
城市人口规模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实际居住人口,包含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口。人口规模的测算应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确定,使其尽量符合人口变化的实际。如果人口规模预测得偏大,则用地规模也会偏大,相应的建设投资也会偏高,造成不合理与浪费。但是,如果人口规模预测得偏小,则会造成城市用地紧张。及城市各项设施标准的偏低和不配套,阻碍城市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城市的人口规模很快地被城市发展的现实所突破,不得不很快又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采用的人口测算方法主要有人口趋势外推法、综合分析法等。
在城市人口规模预测工作中还包括城市人口的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劳动构成和流动人口分析等。
2、城市用地规模的确定
城市用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可供城市规划建设使用的各类土地。城市用地规模主要依据人口规模确定,即城市用地规模等于城市人口乘以人均用地指标。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珍惜用地、合理用地是城市规划必须依循的基本原则,因而,规划的城市人均用地指标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根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人口每人平均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四个档次,即人均60.1—75.0平方米、75.1—90.0平方米、90.1—105.0平方米、105.1—120.0平方米。城市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城市的人均用地水平也不可能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有很大的提升,因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城市规划人均用地水平的确定可以按照城市现状人均用地水平提高一个档次选择,不允许跨越档次确定人均用地水平。如现状城市人均用地水平是75.1—90.0平方米,则规划的城市人均用地水平只能在它的上一档次,即90.1—105.0平方米这一范围中确定。
参考文献: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1273-1274
编辑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城市规划制图室 张益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