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改革开放40年: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10-10 13:25   来源:城市怎么办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不断实施的城建工程使众多历史遗址、遗迹的保护不断推到城市建设者面前。遗址作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物承载着一座城市乃至国家、世界文化文明的根源和发展历程,如何使城市发展与遗址保护相得益彰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8月14日,改革开放40年: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研讨会在城研中心仓前大楼召开。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曹锦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程师曹兵武、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建华等共13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现将部分成果转述如下: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程师曹兵武:多样性是城市最突出的特点,城市的发展中遗产是一个全面的、多样性兼容的。遗址是城市在历史地位、地理位置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应该总结40年来的经验教训,反思和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关系,杭州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如“免费西湖”、“免费博物馆”,是通过博物馆架起公众和城市遗产的关系遗产保护的成功案例,也是一种成功的治理手段。城市化背景下的现今中国,不能忘记乡村之根。城市是从农村成长而来,从小聚合变成中等聚合,再发展成都市型的城市,不管是农村就地城市化,还是农民进城的城市化,我们应当保护乡村文化。我们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农耕古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保护城市遗产,怎么给乡村金山银山、青山绿水和生态结合,是城市当前和今后需要反思的。如何结合,城市责无旁贷,应该更加突出多样性、包容性,兼容历史、兼容乡村、兼容生态。信息化促进生态文明的发展,但不是取代工业文明的发展阶段,最终取代工业发展的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生态文明,在这个过程中,就是城市本身、城市对历史遗产、城市和周边乡村关系的一个良好的处理,很可能是一个探索生态文明的一个突破点。城市研究、遗产保护也应该较早进入一种自觉,进入一种探索和引领的状态。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改革开放40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死保和对抗阶段(70-80年代);容纳共生阶段(90年代-21世纪初);融入与活化阶段(2005年以后)。三个阶段体现了整个中国的城市发展的理念、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从对抗走向和解,直至相融。遗址对于城市而言是一个多功能空间,在梳理城市与遗址的关系时首先要认识到其空间有自身的核心价值与构建动力,这种魅力是独特持续的。对于城市而言遗址可视为文化空间、科学空间、生态空间、游憩空间、根脉空间与心灵空间。城市里存在很多不同的空间,比如街区、商业区、居民区、文化场馆等等,这些空间都有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并共同建构了一个城市的活态系统,然而与这些空间相比遗址空间的独特性是显而易见的。遗址的多样性和城市的多样性决定了遗址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多样性,没有任何一个保护模式可解决全国的问题,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可以双赢,要允许多样性的探索、实践和建设发展。中国作为文明古国与国土大国,在战略选择上应有别于美国、俄罗斯等这样的大国,应通过遗址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展现东方文明古国发展的文明经验。各行各界都认识到中国城镇化出现了诸多问题,批评声很多,但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扭转或者改善,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可以为解决这样的问题提供一种实践的经验与发展的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遗址与城市之间缺少法的支撑。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二者的关系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文物问题,而是一个更为宽广的社会发展的战略,城市发展的战略问题就需要专门的法。文物的文物法,建设的建设法,解决不了多种价值、多种领域、多种利益诉求、多种参与体的问题。二是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在遗址与城市这个关系里面的土地、文物、发展、建设等等各个部门都有权利与权力,互不相让,导致的不是多赢而是多输。三是建设、保护、民生三者得不到协调。改革开放不仅没有导致遗址保护工作者的收入,相关利益者的生活水平进一步下降,保护牺牲了民生的利益,建设更牺牲了民生的能力,现代化的优势体现不到遗址保护上,导致了一个高度的冲突。根本上是一个土地性质的问题,土地性质在遗址保护上得不到一种优化,另一方面遗址活化途径也比较单一。要充分发挥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多样性的价值考古是基础,我们需要加大国家考古力量与能力建设,改善目前因考古力量、经费不足而带来的巨大损失。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寿田:良渚古城是良渚文化的权力和信仰中心,是目前已发现的中国乃至世界上,距今五千年同时拥有城墙和水利系统的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都邑遗址,标志着良渚文化已进入早期国家阶段。良渚遗址保护的第一阶段为起始阶段(1959—1985年):1961年,浙江省人民委员会下发浙文化字664号《通知》,公布良渚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二阶段为发展阶段(1986—2006年):1986年至1991年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发掘了反山、瑶山、汇观山、莫角山等重要遗址,考古成果使学术界对良渚遗址有了新的认识,奠定了良渚遗址在良渚文化分布区的核心地位。第三阶段为深化阶段(2007 年至今):2007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现并确认了良渚古城,良渚古城的发现将以往发现的130多个遗址点,有机地组合为一个整体,为研究良渚遗址的功能布局与社会发展进程,提供了全新的角度和视野,良渚遗址迈入都邑考古阶段。良渚遗址的保护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管理与治理结合、人文与自然融合、历史与现代包容的大遗址保护新路子,总结得出注重文化自觉,扛起责任担当;注重统分结合,创新体制机制;注重考古研究,夯实保护基础;注重上下衔接,完善法规配套;注重钱人统筹,克服要素短板;注重堵疏并举,推动错位发展;注重共建共享,凝聚社会共识等七个方面的实践体会。良渚遗址保护管理在新的时期、新的起点上面临的新问题。首先是面对社会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潮流,如何用协商民主的方式构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平等对话的平台,引导社会公众主动有序地参与良渚遗址保护,真正让社会公众享有文化遗产共有者的权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其次是面对经济转型的机遇,如何找准界定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的尺度空间、边界红线,在科学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推动良渚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成为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增级。再次是面对群众日益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充分挖掘良渚遗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价值底蕴,加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发挥好文化遗产在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自觉的积极作用。

编辑供稿:研究二处(杭州学研究处) 陈益益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