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ABC︱何谓土地地租?
  发布时间:2018-10-17 14:44   来源:城市怎么办

城市土地是国民经济中的热点词汇,土地的法律特征是其与其他一般性经济物品相区别的重要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城市土地的“全民公有”做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第十条指出:“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是城市首要的生产要素,是城市功能及空间结构实现的基本条件。运用土地经济学基本理论,揭示城市土地的本质属性,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与价格规律,进而研究城市土地竞租和城市土地使用问题,并根据土地租金变化、测定土地投资的成本收益,控制土地使用的无序扩张,合理制定城市空间发展规划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所谓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地租的性质、形式也就不同。西方古典经济学家最早论述土地问题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他于17世纪末首先提出了级差地租的概念,并对级差地租、土地价格做了初步研究。法国的杜尔哥(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初步揭示了地租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英国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发现了绝对地租的存在,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运用劳动价值理论对级差地租做了完整而系统的研究。马克思则在批判和继承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土地经济学理论。

竞标函数理论是城市经济最重要的分析工具之一,它起源于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的土地使用分析。经济学家威廉·阿隆索(William Alonso)利用竞标租金函数理论,提出了著名的地租曲线。居住地租曲线下倾是因为通勤成本,地价曲线下倾是因为通勤成本和不同的土地使用密度。由于土地供给的刚性特点,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城市土地按“最高租金原则”也就是竞标地租在不同用途的使用者之间进行分配,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地租曲线。如图1,土地使用密度和地价的下降斜率图中,几个小高峰表明城市地区不同的经济聚合情况。地租曲线影响着城市空间结构,城市扩展的土地市场竞争、租金变化将导致城市空间结构的重构。

图1 城市土地密度租金和土地使用等级的下降

例如,就土地价值指数而言,在一个较大的城市内,在10—20公里的距离内从10变到100很正常。资本和土地比率的巨大变动——从商业区的摩天大楼和高层居住楼到郊区的单层厂房和独栋住宅,这是市场对那些相关要素价格剧烈变化的反映。高地价必须带来高容积率和高的空间地价分摊。很显然,这种结果只能是在市场经济对土地资源充分配置的情况下才能形成。级差地租促使土地使用者在空间上寻找最合理的地点,成为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地理等学科探讨人类活动空间选择规律的起点。地租理论是研究城市土地经济最基本的理论。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的稀缺性,并由此派生出租金、准租金和经济租金等实现形式。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土地所有权(国有、集体所有)的差异,尤其是土地资源紧缺国情实际决定了地租的存在,并成为节约使用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王国平. 城市学总论[M]. 人民出版社,2013.589-590

编辑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 孙悦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