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研究 | 龚上华:创新推行“1+3”基层协商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11-17 16:17   来源:城市怎么办

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社区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如何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对推动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衍生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走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余杭区“1+3”协商治理,解决“谁来议、议什么、怎么议、规范议”四个难题

近年来,余杭区一直勇于实践创新,勇立潮头,推进基层民主。早在2005年,余杭区在全国首创“自荐海选”,提出民主决策六步法,《民主决策流程图》被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中心确定为推广内容。2009年,在杭州范围内率先推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一门式”服务大厅,实现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形成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2012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民主议事协商工作的意见》,构建了民主协商区、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体系。2015年,发布全国首个地方标准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规范建设。2016年,余杭区成功列入浙江省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协商民主的深度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尤其是今年9月底刚刚评审通过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规范》余杭区地方标准将会更加推进余杭区的协商发展。

余杭区“1+3”协商治理,其中,“1”为一个协商主体(谁来议),并建立城乡社区邻里协商议事中心。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城乡社区已建立邻里协商议事中心100多个。“3”为三个协商要素,即协商内容(议什么)、协商形式(怎么议)、协商程序(规范议),建立适合本地村(居)民自治的协商运作体系,形成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新格局。余杭区“1+3”协商治理模式使基层治理的协商主体更多元,协商内容更丰富,协商形式更多样,协商程序更规范,实现了“盆景”转“风景”。

二、余杭区“1+3”协商治理模式的几点启示

1.在当代,协商民主能有效地通过公共协商来解决冲突,同时推动社会制度的革新与转型。因此,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发展的一种可行的选择。

2.余杭区“1+3”基层协商治理是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基层民主发展的系统化设计。

3.通过明确谁来议、议什么、怎么议、规范议,发挥议事协商成效,将城乡社区协商贯穿于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把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这项新制度落到实处。

4.考察余杭实践表明,让基层协商制度有序运行就要抓住三社联动、居民互动、示范带动、项目推动、志愿行动等五动环节。

5.通过协商的推进,实现了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法制化、自治化,村民有高度获得感,对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龚上华 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本文根据2018年10月13日在2018(第五届)浙江城市治理论坛上的讲话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编辑供稿:研究四处(媒体宣传处) 商文芳 ,王佳奇(实习)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