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承、利用农村历史建筑遗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19-04-05 21:26   来源:城市怎么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是一个长久的话题。在这复杂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方面面。主要归结为产业、人才、组织、文化和生态振兴问题。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没有一个让乡村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乡村振兴无从谈起;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没有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人才,产业发展也不能推进;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先进的组织可以让乡村振兴按机制持续下去;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纽带,是乡村自身存在的长久的基因;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也是乡村富有的财富。

在农村散落着众多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这些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是独具地域特色和时代风格的传统建筑,也是一个区域、一个村落重要的文化记忆和文化标志,是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保护、传承、利用农村历史建筑遗产对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杭州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在2007~2010年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共登录有2万余处文物点,其中1万余处为农村历史建筑,占一半以上比重,是杭州历史文化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农村历史建筑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是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战役。2009年12月,杭州市举行了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总结推广杭州实施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拉开杭州保护农村历史建筑“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序幕。

(一)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村历史建筑遗产保护这篇文章,首先要树立正确、科学的理念。

1.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帮助原住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原住民生产生活条件摆在首位,坚持保护为人民、 保护靠人民、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保护成效让人民检验。

2.积极保护的理念。所谓积极保护是相对于消极保护而言的。“积极保护”就是以保护为目的,以利用为手段,通过适度利用实现真正的保护,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和最大“公约数”,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3.延续文脉的理念。在城市化高速推进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保护历史建筑,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文脉。

4.尊重自然的理念。逐步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使每一座城镇走上一条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5.治理为先的理念。绿色城镇化要用治理理念来解决,体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走绿色城镇化道路,是城市构筑现代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

6.四化同步的理念。要以工业化为动力和引擎,以农业现代化为依托和保障,以信息化为创新引领,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和支撑,走绿色城镇化发展道路。

(二)农村历史建筑遗产是乡村振兴的根与魂

历史文化是杭州这座城市的最大“卖点”,历史文化名城是杭州这座城市的最大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农村历史建筑,就是保护城市的“卖点”,就是保护城市的特色,就是保护城市的生产力。破坏农村历史建筑,就是自毁城市的“卖点”,就是自毁城市的特色,就是破坏城市的生产力。

1.坚持保护农村历史建筑是最大政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农村历史建筑,当好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薪火传人”,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和首要义务。

2.坚持保护农村历史建筑就是保护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农村历史建筑,就是保护杭州服务业特别是旅游业的“卖点”,就是保护杭州城市的特色,就是保护杭州的生产力。保护农村历史建筑的投入,不仅是生产性投入,而且是回报率最高的生产性投入。

3.坚持保护与发展“鱼和熊掌可以兼得”。在农村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发展服务业特别是旅游业与保护历史建筑之间可以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和最大“公约数”。

4.坚持保护农村历史建筑人人有责。保护为人民、保护靠人民,人民群众是保护农村历史建筑的受益者,更是保护农村历史建筑的主体。

(三)抓好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确保农村历史建筑生命的延续

通过总结推广近年来杭州实施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总结推广主动保护、抢救保护、异地保护的成功经验,以抢救的姿态抓好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确保农村历史建筑生命的延续。总结杭州保护历史建筑的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坚持六项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改善为主。所谓“保护优先”,就是要把城垣城楼、宅第民居、坛庙祠堂等11类农村历史建筑全部保护下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所谓“改善为主”,就是要在保护农村历史建筑的同时,高度关注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特别是居住生活品质的提高。这是检验农村历史建筑综合保护工程成败得失的“试金石”和重要标准之一。

案例一:法云古村保护

法云古村保留了大量颇具历史艺术价值的西湖传统山地民居建筑,多建于民国时期。但岁月更迭,许多老建筑都已墙面剥落,墙体、屋顶倒塌,木构件长年暴露在风雨之中,形成一片残垣断壁、杂草丛生的荒芜景象。同时,法云古村内民居基础设施落后,道路不畅,污水、垃圾满溢,新式民居逐年出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村落风貌格格不入。为改变这一现状,从2006年起,市委市政府本着“能保则保、能修则修”的原则,进行原址、原貌保护修缮,使法云古村融入到以灵隐寺为核心的宗教文化整体氛围。在搞好古村落保护基础上,引入世界顶尖级酒店Aman酒店,在不破坏古民居完整性的前提下,配备了人性化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在这一过程中,整个村落的外立面几乎没有任何改动,甚至连长在屋顶上的野草野花也没有拔除,真正做到了“化腐朽为神奇”,在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和“公约数”。

2.坚持“鼓励外迁、允许自保”。所谓“鼓励外迁”,就是如果住在农村历史建筑中的农民愿意外迁,应鼓励他们外迁,先由政府把这些农村历史建筑收购过来成为国有资产,然后妥善加以保护,并代代传承下去。所谓“允许自保”,就是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农村历史建筑,允许房主自己修缮保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景中村”整治有“民建公助”模式,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也要有“民建公助”模式。

3.坚持项目带动、搞好结合。解决农村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人往哪来去、手续怎么办”等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坚持项目带动、搞好结合,走出一条少花钱、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的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新路子。

4.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是一项名副其实的“共建工程”,涉及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打一场保护农村历史建筑的“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5.坚持多元筹资、共同负担。实施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钱从哪里来”?一是来自市里。市财政2009年为1000万,至2010年起每年提高到5000万的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二是来自区、县(市)。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杭州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市落实不少于50%的配套资金。三是来自乡镇(街道)、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四是来自个人。农村历史建筑业主和房东也要承担一定费用。

案例二:余杭区塘栖古镇保护

塘栖古镇座落在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花果之地、丝绸之府、枇杷之乡”。始建于北宋的塘栖,自元代以来,商贾运集,蔚成大镇,明清时富甲一方,贵为“江南十大名镇”之首。塘栖集市贸易发达,是著名的水陆码头。象众多的历史古镇一样,因种种原因,塘栖也曾一度失去过往日的风彩。2008年4月,余杭区正式启动塘栖古镇保护工程,投资80-100亿元,计划5-8年分三期进行保护性开发。第一期工程为“老运河”两岸的古建筑保护修缮,包括水北街、三条半弄、市南街的古建筑修缮;第二期工程为市河恢复,两岸风貌协调;第三期工程是“新运河”周边的开发,以最大程度“保护好古迹、利用好遗迹价值、复兴塘栖古镇”。经过近两年的保护性建设,塘栖水北街15000平方米的明清建筑完成了管线“上改下”、雨污分流、绿化配套、建筑主体保护性修缮,有效地改善了街区内生活、交通、旅游环境,已显示出古街的历史风貌。市南街8000平方米明清建筑也已经修缮完毕,恢复了部分廊檐和“美人靠”,重现出塘栖“下雨淋不着”的旧景。经过修缮的太史第弄、郁家弄、沈家弄等三条半弄,重塑出老宅原有的幽静、富贵、精致的特色。

6.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是一项范围广、规模大、标准高的系统工程,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开,以此完成全市8000余处农村历史建筑的综合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乡村文脉是一种历史责任。我们没有任何权力和理由使文化遗产在当代消失,只能不遗余力地保护与传承。如果有一天杭州因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不到位而变得不美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杭州的发展走到尽头了。”

【参考文献】:王国平:《做好农村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供稿: 吴兆克

审核: 王剑文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