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李新芳: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以良渚为例
  发布时间:2018-11-30 13:40   来源:城市怎么办

2018年11月11日,由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城市学年会·2018”分论坛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主题论坛、第七届杭州世界文化遗产国际会议暨2018历史城市景观保护联盟年会”在杭州城研中心大楼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改革开放40年: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聚焦城市工作新形势下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路径,探索城市有机更新视野下遗址保护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之道。杭州市余杭区委常委、副区长、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李新芳作了题为《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以良渚为例》的报告,现将报告要点概述如下。

良渚遗址是中国2019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唯一项目,承担的是国家任务和民族使命。我从事文物保护工作20多年,这些年最让我焦虑并困扰的,是城市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大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面临着非常尖锐和突出的矛盾。下面我以良渚遗址的保护为例,谈谈我对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认识。

一、良渚遗址基本信息

良渚遗址地处杭州市余杭区,所在区域经济发达,其中瓶窑镇是浙江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距杭州主城不到20公里,经济发展诉求非常强烈。良渚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区域范围,涉及到法律规定的两部分保护级别:良渚古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外围水域系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次申遗申报的区域面积,包括遗产区14.34平方公里,缓冲区99.8平方公里,共114平方公里,占所在余杭区面积的十分之一。要以如此大面积的遗址保护为提前来确定当地经济发展模式,地方政府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可以说,几乎所有大遗址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良渚都存在。尽管如此,余杭区政府从保护遗址的高度出发,确立了保护区内“不建是原则,建设是例外”的原则。

二、良渚遗址的价值认知

从1936年到今天,80年良渚的田野考古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从零星遗址点的考古,到遗址群的认识,再到2007年良渚古城发现以后进入多邑和古国考古的阶段。通过80年的考古工作积累,现已形成对良渚遗址比较完整的价值认知:它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实证,良渚古城作为良渚文化的权力与信仰中心,以规模宏大的城址、功能复杂的水利系统、等级差异悬殊的墓地、以及以具有信仰与制度象征的系列玉器为主的出土物,揭示了在公元前3300年-2300年中国长江下游环太湖流域曾经存在过一个以稻作农业为经济支撑的区域性早期国家。近些年,我们又发现了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目前已知是由11条水坝构成的一个蓄水面积13平方公里、库容量4600万立方米,具有防洪、调水、运输、灌溉等多种功能的超大型水利工程。从申遗的角度来说,国家文物局始终坚持认为该水利系统某种程度上比良渚古城更为重要。

对于良渚古城遗址,目前已知城址区有宫殿、内城、外城三部分构成,自内而外形成三重布局结构,最中心为0.39平方公里的宫殿区,其次是2.8平方公里的内城,最外围是6.31平方公里的外城。目前,我们已经对良渚古城内城的东西南北四面城墙都做了发掘解剖,确认了城墙的基本结构构造和工艺。去年,在良渚古城核心区宫殿区的南侧还发现了一个大型仓储遗址,测算稻谷埋藏20-40万公斤,应是宫殿区的仓储区。另外,在仓储区东侧发现3.4万平方米的人工蓄水池,可能是用于提供宫殿区内的生活用水。

1986年发掘的反山遗址出土了大量玉器,是良渚最高等级的墓葬代表。琮是良渚的原创器物,同时也是信仰的象征。琮及其所包括的“兽面纹”,在良渚文化分布区域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是良渚人的精神信仰所在。

三、考古和保护管理情况

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提炼了一套适用良渚大遗址考古的理念和方法,即全面勘探和重点发掘相结合。首先,我们在良渚遗址核心区所在的25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了全面勘探和重点发掘。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在一千平方公里范围内建立了庞大的测量控制网,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对一千平方公里从古国的角度进行全面勘探,了解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状况。

在这个过程中,科技考古手段普遍使用,譬如利用GIS制作古城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发现了水利系统的高坝溢洪道。遥感技术的应用,使庞大的良渚古城外围水域系统的发现较为便捷。我们还和国内外的相关机构合作,进行了广泛探索,获得大量系统数据,为良渚古城遗址的变迁历史和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科学基础。同时,还开展了潮湿地区的有机质文物保护研究,其中漆木器的脱水保护取得较大进展。除了考古传统的记录手段外,我们还使用无人机航测、机载激光扫描进行精细化的记录,制作了120平方公里的遗址区数字正射影像。

良渚的保护管理随着考古发现而不断跟进,很多做法值得借鉴。第一,成立较高级别的管理机构—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行政和专业两套并行的管理体系和专门的管理机构从事遗址的保护管理,这是后续相关制度性安排能够实施的前提条件。第二,交通道路的管控是遗址有效保护的前提。先后对占压遗址古城的祥彭线进行了功能弱化,把区域内的104国道做了改道处理。同时,计划废除穿越水坝遗址的宣杭铁路西线,遗产区、缓冲区的道路以内部交通为主。第三,对遗址区内民居和企业进行搬迁,实现了遗址保护和民生改善之间关系的妥善处理。对于在遗址内的村落,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村落的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同时,对区域所在的农业结构和工业结构进行了调整。第四,良渚遗址保护的资金保障。目前保护资金由余杭区财政安排解决,国家和省财政也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第五,良渚探索实行文物保护补偿机制,即对于村落因为遗址保护而无法发展工业、并有效落实保护责任的,每年年底给予专项基金进行补偿。第六,确立遗址重点展示和博物馆展示相结合的展示思路,让社会公众尽可能了解和还原良渚遗址的真实状况。

供稿人:刘达开

审核人:王剑文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