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ABC|何谓数字内容产业?
  发布时间:2018-12-15 13:32   来源:城市怎么办

图为位于贵阳的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

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是建设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培育“互联网+”生态格局的必由之路,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优化现有经济产业结构的关键所在,也是振兴我国文化内容产业、提升文化实力的重要路径,是经济建设和转型的先导型产业。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指建立在数字通信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融合出版和印刷,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动漫、游戏、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态,从事制造生产存储传播和利用文化内容的综合产业。数字内容产业主要涵盖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学习、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一般来说,以内容特征作为分类依据,可将数字内容产业分为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和面向专业应用导向五大类。当前,数字内容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出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的特征。

数字内容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崛起得益于技术变革驱动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以及对新的技术—经济范式下“互联网+”技术、思维和能力的广泛运用。“互联网+”时代数字内容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已经转变为技术、网络、数据和创意,这些要素的全新组合会诱发一系列新模式、新产品和新业态,并导致数字内容产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发生结构性的根本变革。特别是随着虚拟现实设备及其他新终端的发展、数字内容技术与娱乐等服务功能的融合、数字内容软件与各硬件之间的融合,数字内容产业已逐步向传统产业、新型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渗透,呈现出高度融合化的发展态势。

数字内容产业的上游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他们为数字内容产品制造企业提供产品设备和建立软件环境。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供应商的产品功能也在不断改进。相关硬件功能不断得到强化,使数字内容产品多元化的呈现和生动的用户体验成为可能。软件技术的进步又为多元化数字内容产品设计和创作提供技术支持。数字内容产品制造企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中游,主要包括内容创作和数字加工。内容创作是整个产业的基础,主要是对数字内容产品原始素材的设计和创作。数字加工是数字内容产业的关键,主要是对原始素材进行创意加工和整合,最终形成完整的数字内容产品。运营商和终端客户是数字内容产业的下游。制造企业将产品出售给运营商或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

数字内容产品与传统内容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互动性。因为“互联网+”通用技术使得每一个受众、用户或者消费者都可以发出明确清晰的声音,他们的话语权越来越强、力量越来越大,从而驱使内容产业链中各类企业内部的价值链从工业范式向“互联网+”范式转换。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上的内容价值链以组织自身的资产和能力为中心,然后围绕这一中心投入相应的人财物进行内容的生产,并通过集成和分发平台将内容产品传播到受众手中,也就是“资产/能力→人财物→内容产品→集成分发渠道→受众”这样一个以企业和生产为中心的内容价值链。然而,“互联网+”时代的内容价值链却是用户导向的“用户→入口和终端→内容产品→人财物→资产/能力”链条。“用户为王”成为互联网时代内容经营的重要法则,企业开始以理解用户为原点来重塑自身的价值链条。“互联网+内容产业”的质变过程就是内容产业跨界、融合、创新的过程,它使得数字内容产业越来越沿着终端化、平台化和碎片化的趋势发展。

当前,数字化已经从“硬件为王”、“软件为王”进入“内容为王”时代。数字内容产业具有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扩就业的独特作用,大力发展和壮大数字内容产业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重要举措。数字内容产业广泛辐射到电信、出版、通信、广播电视、工业设计、玩具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硬件生产等众多行业,其产业链条长,既可以走向上游,形成IP,也可以走向下游,如院线等;既可以在国内推广,也可以走向海外。数字文化产业已远远超出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界,数字内容产业竞争力也成为兼具国家软、硬实力的重要体现,发展前景广阔,社会价值日益凸显。

供稿人:毛燕武

审核人:毛燕武

  作者:  编辑:陈俊男